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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日期:2024-03-29  来源:雷竞技登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包括:烟台恒邦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原料销售”)、烟台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科技”)、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物流”)、烟台恒邦电力供应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电力”)、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助剂”)、烟台隆必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必达”)、烟台恒邦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泵业”)、烟台美思雅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思雅”)、烟台恒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物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812.00万元,2023年度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346.99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烟台恒邦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王雄斌,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东关路461号,主体业务: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33.65万元,总负债53.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79.7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9.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460.61万元,总负债55.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5.35万元;2023年度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55.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烟台恒邦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烟台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6日,法定代表人王永强,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万元,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东关路461号,主体业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物联网盘用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软件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施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3,631.52万元,总负债738.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92.8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26.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552.40万元,总负债947.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05.20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9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烟台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6日,法定代表人邹立宝,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东关路461号,营业范围:为客户提供货物、仓储及相关物流代理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销售;汽车配件、润滑油、金属材料、木材、煤炭、五金产品、专用机械设备、服装鞋帽、电子科技类产品、仪器仪表、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油漆(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酒糖茶、家具、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干果、水果蔬菜、水产品、生肉、纸板、纸浆、化妆品、厨具、化肥、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动车维修;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的除外);光伏发电、售电;光伏电站的运营和维护;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不含危险品);汽车租赁。(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49,519.22万元,总负债29,502.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016.3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426.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0.7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41,937.7万元,总负债19,613.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324.23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66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7.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烟台恒邦电力供应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9月10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61号,法定代表人为李昊,注册投资的金额7,000万人民币。营业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日用电器修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力设施器材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营销售卖;金属结构制造;电气设备修理;金属制作的产品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988.95万元,总负债3,467.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21.3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54.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5,112.03万元,总负债4,123.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88.08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06.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烟台恒邦电力供应服务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电力供应服务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24日,法定代表人曲华东,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附8号。营业范围:洗衣粉、洗衣膏、工业洗涤剂、选矿药剂、磷酸三辛酯、次氯酸钠、絮凝剂生产、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48,894.82万元,总负债37,528.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366.7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192.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4.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36,919.13万元,总负债23,047.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871.86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7,241.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1.6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为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烟台隆必达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3日,法定代表人孙永桂,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508号。营业范围:酒、饮料、预包装食品、文具、体育用品、海产品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礼品、烟草零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266.42万元,总负债1,449.21万元,净资产-182.7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85万元,净利润-2.4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272.54万元,总负债1,450.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8.29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5.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的控股子公司为隆必达的控制股权的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隆必达构成关联关系。

  (7)烟台恒邦泵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23日,法定代表人郭永明,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仙坛大街199号,主体业务: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测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3,015.96万元,总负债10,764.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251.8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61.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3,317.14万元,总负债10,893.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423.28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686.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烟台恒邦泵业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泵业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烟台美思雅装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7月09日,法定代表人姜学庆,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烟台市牟平区东关路461号,主体业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家具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平面设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施工劳务;施工专业作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3,582.07万元,总负债3,078.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3.8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4.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3,161.05万元,总负债2,749.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1.92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32.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烟台美思雅装饰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美思雅装饰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烟台恒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8日,法定代表人王娜,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508号。营业范围: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23.07万元,总负债300.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5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0.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528.53万元,总负债256.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1.85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2.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2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烟台恒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协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行情报价确定。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体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存关系。

  公司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可能的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名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会上7名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生产经营所必须,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审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预计2024年度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披露日已取得1项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以上描述的专利均已取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相关专利证书,详细情况如下: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加强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5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19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656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2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1)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8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渊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4份。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渊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渊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270万元,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55万元。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对公司做年报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建议公司2024年度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